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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2026届毕业生 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23日   点击人次: 10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深入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外事学院2026届统招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专升本已申领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对于申报通过的学生,若因各种原因在2026年届时未正常毕业的,具体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及保管

(一)个人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

(2)低保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2.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 (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 (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 (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5.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二)各学院报送申请汇总材料

1.《学院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表》(附件5);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6)纸质版(学院盖章);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4.《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学院盖章);

5.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三)材料保管

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个人申请纸质版材料由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装订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申领发放程序

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审核公示

学校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工作,在“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于5月25日前报至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时学生申请通道关闭。审核通过后学校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并公布监督电话:88751210,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复核审核

6月3日,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已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通过系统上报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四)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按照中省资金直达管理规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毕业生就业去向核实及补贴资金退还工作。各学院要对本院申请人的就业去向进行核实,对于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做好补贴资金退还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进行补贴申报,并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及汇总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毕业生和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传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88751210

电子邮箱:guanyingying@xaiu.edu.cn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5.学院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表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7.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

8.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