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4-10-11      点击人次:4266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选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5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7.公示、选调。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选调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8.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周伟祥,联系电话:89197910。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11日— 10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727室;
 
  3.咨询电话: 84120560, 617803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至2024年10月10日。
 
  4.未尽事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10月10日